(2020年8月修订)
第一条 中国人民争取和平与裁军协会(简称和裁会)是全国性民间和平组织,由中国有关人民团体、社会组织和各族、各界知名人士发起成立。
第二条 宗旨
致力于增进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、友谊与合作,反对军备竞赛和战争,争取裁军、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及其它大规模杀伤性武器,共同维护世界和平,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。
本会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。
第三条
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,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,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,开展党的活动,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。
第四条 主要任务
开展有关争取和平与裁军的宣传教育和学术研究,并组织有关活动;同各国维护和平、谋求社会发展进步的和平友好组织、研究机构或人士开展交流合作,共同举办有关活动;参加联合国及国际非政府组织多边活动。
第五条 组织机构
一、协会的决策机构是会员团体联席会议,其职责是:制定和修改章程;讨论和决定协会的重大方针和活动;协调会员团体的有关活动;审议协会的工作报告;协商产生协会的会长和副会长;确定或调整秘书长、副秘书长人选;确定或调整理事人选。会员团体联席会议每五年召开一次,每届任期五年,根据需要召开工作会议。
二、会员团体联席会议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,其职责是:执行会员团体联席会议的决议;审议并决定本会工作规划方案;审议召集会员团体联席会议的筹备情况;讨论和决定其他事项。
三、协会下设秘书处,协助会长、副会长工作,并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。
第六条 会员
凡致力于和平事业的我国各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,自愿提出申请,可成为协会会员。协会会员以团体会员为主,并吸收一定数量的各界知名人士参加。
第七条 经费
协会经费来自会员团体的捐助和其它方面的捐助。
第八条 会址
协会会址设在北京。